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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都物业”)全资子公司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公司采取货币增资的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和人民币10,785.8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南都物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4.12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2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2,242.0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493.7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48.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天健验[2018]2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2018年1月2日公司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先期投资资金,剩余部分继续投入相关项目的后续建设。如果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采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一)公司拟用募集资金以货币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元,其中5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500万元。该部分资金全部用于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

(二)公司拟用募集资金以货币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10,785.80万元,其中 5,0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5,785.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6,000万元。该部分资金全部用于公寓租赁服务项目的建设。

四、增资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向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企业名称: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7W6TTXX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3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转塘科技经济区块16号3幢402室

注册资本:1,000万

法定代表人:韩芳

经营范围: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系统集成;网页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涉及资质的凭资质经营),文化艺术活动策划(除演出中介),公关礼仪,代客户代订票务(除航空票务),家政服务,旅游信息咨询;销售:家具,家居用品,汽车用品,日用百货,花卉,工艺美术品,文体用品,办公用品,化妆品(除分装),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珠宝首饰,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药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消防器材,建筑装饰材料,服装,服饰;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不含互联网金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向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

企业名称: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7YJPA5E

成立时间:2016年8月29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号189室

注册资本:1,000万

法定代表人:韩芳

经营范围:服务:受托企业资产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企业管理,网络技术、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室内外装饰工程,房产中介;销售:家具、家用电器。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系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和使用安全,公司在本次增资的全资子公司开具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分别投入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公寓租赁服务项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本次增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和10,785.8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分别向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元和10,785.8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增资款项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利于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都物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南都物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8-010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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