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互联网查询平台
互联网查询平台的建立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互联网平台”是检察机关坚持执法为民,立足于“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工作理念,借助互联网技术,创新探索“互联网+”工作模式而建立的“针对线”、“网对网”的一个新的办公系统。它的建立,将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
网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优势
01
方便快捷
网上办公已成为社会的一种重要工作形式,企业利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
02
减少成本
足不出户地进行行贿犯罪查询,既节省了办公时间,又降低了办公成本。同时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少跑路”。
03
安全防伪
新的操作系统生成的告知函附有可以辨别真伪的二维码。对于存疑的告知函,当事人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来辨别真伪,避免出现伪造、变造情形。
网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法
01
查询须知
网上搜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或辖区内区(市)县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cdpzjcy.gov.cn:8015),点击首页中的“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栏目,跳转至查询网址。此外,关注“彭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在“办事大厅”栏目点击“行贿档案查询”,可使用手机进行查询。查询前请仔细阅读查询须知。
02
查询申请
申请人为单位的,在“单位申请”栏目下填写申请资料,且只能查询单位自身和业务需要的本单位员工。申请人为个人的,在“个人申请”栏目下填写申请资料,且只能查询申请人本人。国家机关和招标人需要批量查询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在“机构批量申请”栏目下填写申请资料。
单位申请界面
个人申请界面
以下情况可能导致申请被拒绝
(1)单位申请和机构批量申请,没有提交盖有公章的申请书的;
(2)经办人没有手持本人的身份证拍照上传,或所传照片不清晰的;
(3)提交的证件照片是证件复印件的照片;
(4)被查询对象名单或数量超过申请书载明范围的;
(5)提交的招标文件未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6)单位申请批量查询时未向检察机关申请年审的。
进度查询界面
检察机关自收到申请的第二日起,一个工作日以上三个工作日以内提供查询结果。查询个人可凭借短信通知中的密码,在左侧“进度查询”栏目下查看并下载打印该告知函,或者查看审核不通过的理由。
进度查询界面
下载打印告知函
禁止提供虚假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查询。一旦核实,取消责任人网上申请查询资格,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异议与投诉
如果对告知函或查询服务有异议、投诉,请在“异议与投诉”栏目留言。
文案/彭小自
编辑/彭小自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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