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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级禁忌题材,狂热轻浮不靠谱,一场演出引得警察逮捕

疫情这两年多来,“取消”成了新的文化。

体育比赛,音乐会,演唱会,话剧,电影节……

虽然线上演唱会最近刷了一大波情怀。

但是想念线下,想念人群聚集。

今天这一篇,带你回到亢奋的,疯狂的,甚至是危险的音乐现场。

今年的梦幻联动——

《叛逆之声(手枪)》

Pistol

性手枪乐队传记片。

一个几十年前只存在短短两年半的乐队,今天仍在被模仿。

你看大张伟脖子上戴的,可不是长生锁,而是短命的性手枪乐队贝斯手Sid Vicious(席德·维瑟斯)的象征。

导演丹尼·博伊尔。

在20年前拍出《猜火车》,最经典的摇滚电影之一。

从伦敦最脏的马桶里沉入大海的伊万·麦克格雷格,“我选择什么也不选择”的宣言,让几代年轻人觉得找到了同类。

可以说,今天没有哪个导演比他更适合拍性手枪。

一个反叛中产和老世界的最强音。

成员是这样的:

一个唱歌跑调、只会乱叫乱喊的主唱,一个除了长得帅,琴弹得一塌糊涂的贝斯手,和一个学了一星期就是音乐担当的吉他手。

这几个来自英国工人阶层的问题少年,带着一把愤怒的手枪。

直接向中产、向披头士、向僵化的社会阶层、向女王开火,让古老帝国纵情燃烧成一片危险的火海。

△ 性手枪的专辑封面,把英国女王的眼睛和嘴捂住

久违的躁动又回来了。

送给这个夏天,想不爽就不爽的年轻人。

01

子弹上膛

性手枪,1975年成立,1978年解散。

像闪耀的一颗流星。

他们的打扮、舞台、音乐、言论、行动,都以爆炸式的冲击力,影响了当时社会和后来的音乐。

△ 荒木老师老摇滚迷了,JOJO里米斯达的替身“性感手枪”就来自于此

这两年间发生了什么?

1975年,伦敦雀西区国王路的Sex服装店。

这里的时尚是皮革橡胶,混乱涂鸦、破衣烂衫。

奇形怪状的年轻人混迹这里,表示自己和大街上死气沉沉的英国中年人完全不一样:

穷,没有工作,社会的渣滓......

但人人都是艺术家。

史蒂夫就是其中一个,工人阶级的儿子,从小亲爸消失,妈妈改嫁,在后爸的凌辱下长大。

人很机灵,但缺乏教育,有严重的认字写字困难。

于是早早辍学,患上了偷盗癖,偷鸡(琴)摸狗(鼓)。

是的,他喜欢音乐,想要组乐队。

家和学校都不在乎他,谁会觉得他有前途呢,他的未来不过是变成一个人生惨淡,只能酗酒家暴来发泄的老头罢了。

就连他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在一次溜进服装店为乐队偷衣服时,他命中注定般被老板马尔科姆相中了。

这小子骨骼惊奇(四肢发达的愣头青),天赐大恨(仇视社会的小无赖),简直是万中无一的乐队好苗子。

马尔科姆和妻子薇薇安经营服装店,但真正的愿望,是用时装和摇滚乐,改变世界。

尤其马尔科姆,有十足的反社会人格,脑子里天天装的都是革命,毁灭,混乱。

他知道要点燃英国社会潜藏的炸药,摇滚乐是最好的引子。

没有未来的一代人

只有毁灭 作为唯一目标的一代人

于是主动成为乐队经纪人,为几个孩子包装。

包括搭衣服、买乐器、租场地、谈演出。

以及,找一个合适的主唱。

这时一个染着黄毛,眼球凸起,一口烂牙,脊椎僵硬的小伙子约翰进了店里,来应征主唱。

他穿着一件“I hate Pink Floyd(我恨平克弗洛伊德乐队)”的T恤,目空一切。

这个小瘪三乱喊鬼叫,瞎改歌词,根本不懂唱歌。

但奇怪的是冲击力十足,有一种怪异的狂躁和幽默感,好像把整个生命放进了音乐里。

感觉他就是垃圾桶里,最酷的那个垃圾。

衰人一号,归位。

约翰成长在高犯罪率的城市边缘,7岁得了脑膜炎,导致脊椎永久性弯曲,头痛幻觉的症状常伴。

唯独贝斯手格伦是个好孩子,好家庭长大,上着艺术学院,有实习生工作。

但却总格格不入,喜欢披头士这种太复杂的音乐。

这和朋克完全水火不容。

朋克从形式到内容,就是简单俩字。

撑死仨和弦,失真调大一顿扫,要的就是拳拳到肉的直给。

我们又不是保罗麦卡特尼的翻唱乐队

你要弹得像往人脸上挥拳那样干脆

像朝人肚子上猛踢一脚

要弹得像他妈性手枪的风格

他被原来的乐队踢出来。

约翰带来了自己的好朋友,一个更二缺的小伙子席德。

席德长得倍儿帅,台下愣愣的,上了台却无比疯狂,能煽动全场,可完全不会弹贝斯。

几个没有前途的小混蛋聚在一起,性手枪乐队,成型了。

你可能会问,他们会玩音乐吗?

说实话,不咋会。

那年代都是这样的年轻人:

不会画画的画家,不会演戏的演员,不会弹琴的吉他手,不会唱歌的主唱。

反正,就是啥也不会,啥也敢干。

谁也没说一定要会,或者要多会,会成大师了才能干吗?

他们不这么想,有愤怒有欲望有品位,对艺术来说就够了。

没有人知道,这个沉闷的国家也不知道,有一颗愤怒燃烧的子弹,已经上膛了。

02

这里没有未来

这样的组合,参加今天选秀的话,应该是第一波就被刷掉的,然后不停被剪进搞笑视频,供人取乐。

可为什么一炮而红呢?

这就得聊聊英国的70年代。

和全球资本主义国家的年轻人一样,英国也在狂热地追求革命。

再加上国内——

日不落帝国辉煌不再,整个民族蔓延出悲观自毁的情绪,被称为“英国病”。

70年代在凯恩斯主义下,国企效率低下亏损,社会福利支出庞大,失业率飞升,人口老龄化,经济陷入长达10年的滞涨。

怪不得,挫败和无力笼罩在底层工人家庭的年轻人头上,生在边缘,就永远挤不进舞台中央。

他们眼前生动地写满四个大字:

没有未来。

他们几乎注定会像自己的父亲一样,失业酗酒家暴,变成个老混蛋,逃不出这循环。

底层有情绪,除了犯罪,往往会找到一种代表自己的音乐来发泄。

可这时的摇滚乐,盛行的是前卫、艺术、金属摇滚。

最鲜明的特征就是:

1、技术门槛越来越高,往往六七分钟前奏,solo快,和弦难,老百姓根本玩不了;

2、形式盖过内容,越来越抽象,往往在虚构幻境里探索美,对现实环境视而不见;

3、最重要是,越来越和主流握手,丧失了攻击性、批判性,成为公众的“镇静剂”。

时代泥潭里的年轻人,呼唤一种更简单直接、更当下现实、更能承载愤怒的音乐——

朋克。

性手枪不是最早的朋克音乐,但最早引发巨大轰动。

为什么?

出格。

《叛逆之声》里,几个没文化的哥们儿,憋不出歌词。

只能用最简单的大白话,写最身边的故事。

比如,写经纪人马尔科姆的《17》:

“你才29岁,要学习的还很多,但你老妈一过世,永远不会再回来......

“我不会老实工作,我只会加速兴奋,我们喜欢噪音,这是我们的选择。”

比如,为从精神病院逃出、被前夫逼迫杀害自己孩子的乐迷写的《尸体》。

观察波琳的视角:“她是个伯明翰女孩,刚刚堕胎变得疯癫,她叫波琳,住在树上,她是个杀害孩子的无名鼠辈......”

以孩子的哭声高喊:“我不是个负担,我不是个损失,我需要蛋白质,我不要挣扎死去......”

以旁观者的视角:“去你的,去他的,她不要这样的宝宝,我不要这样的宝宝,人呐,我不是动物......”

比如,对成年人社会大加讽刺的宣言《英国无政府》:

“我是个反基督者,我是个无政府主义者,我不知道我想要什么,但我知道怎么去得到它......你未来的梦想就是一张购物清单!”

Anarchy In The U.K.音乐:Sex Pistols - 76-77 (Explicit)

每一首都出自肺腑内脏,对这个社会人人习焉不察的怪现象,他们简直要疯掉了。

而初试啼声的演出,没有一个不是在打架和台下吐口水里结束的。

和谁打?

和大牌乐队的主唱打,和喜欢旧音乐的嬉皮士打,和电台DJ打......

台上是这样:

台下基本是这样:

他们不停演出,大学里、酒吧里、甚至监狱里(不怕狱友们听了监狱风云啊直接),很快全国都知道了这么几号人。

可如果只是这样,还不够具有冲击性。

在马尔科姆的塑造下,几个毛头小子被穿上了政治的外衣,约翰写的那首《这里没有未来》被改名成与国歌同名的《天佑女王》。

唱得却和国歌里截然相反:“天佑女王,这法西斯政权,他们将你变成蠢货,一个潜在的氢弹,女王可不是人类,在英格兰的幻梦中没有一丝未来......”

也有了那张经典的封面,伊丽莎白二世被性手枪捂住了眼睛和嘴巴。

在女王登基二十五周年时,性手枪在泰晤士河的一艘游轮上,演唱了这首歌,最后被警察逮捕。

这一系列举动,直接挑战了英国社会的传统信仰,让成年人惴惴不安,让青少年热血沸腾。

他们的歌排行榜第一,但没有电台敢播;他们在黄金档节目里和主持人对喷,导致工厂直接拒绝为CD包装。

性手枪成了乐坛大榴莲,爱得爱死,恨得恨死。

猛一听人们都觉得这是噪音,台上是疯子。

但,越来越多人爱上这躁动,迷上这疯狂。

这里没有不痛不痒,这是失败者的歌,是反对一切的歌,是真实的歌。

没有未来,只有愤怒。

03

年轻人别太靠谱

关于性手枪,年轻朋友可能有点陌生。

朋克就更......你是不是说赛博朋克?

国内随便几个朋克例子:

五月天、花儿乐队转流行了。

△ 五月天内地首秀,在北京无名高地演出

在“乐夏”被盖章“土”,基本一轮游。

如今挂满朋克风title的穿搭妆容,是被群嘲的亚逼圈子文化。

朋克,早已不是当年的朋克。

连性手枪的主唱约翰,都公开反对剧的拍摄,为了不把乐队歌曲版权给剧组,甚至还和原队友对簿公堂。

他只有一个理由:

不想怀念。

但一首歌唱出来,就不再属于乐队自己。

而是流进了一代人的记忆,成为他们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甚至它也不只是怀旧。

也是写个今天年轻人一封遥远的来信——

原来有一群人,这样活过。

几个毛头小子,如何从一文不值到摇滚明星;

如何在名声达到顶峰时解散;

如何在混乱和糊涂的生活里,选择走向清醒或毁灭的路。

性手枪的故事,并不是第一次被翻拍。

“狗爹”加里·奥德曼1986年曾主演《席德与南茜》。

席德与南茜相识于毒品,两个来自破碎家庭的年轻人,早早选择了放浪形骸的生活。

在勇猛而空虚的朋克运动中,他们憎恨一切,只在乎彼此。

可他们的爱情,以常人的眼光看,却是相当“畸形的”:

他们会在垃圾堆里接吻,会拳脚相向,会咒骂着拥抱,会哭着往溃烂的血管里插入针头。

最终在一次吸食毒品后,陷入混乱的席德刺死了南茜,自己也吸毒过量身亡,年仅21岁。

谁也想不到年轻时演朋克少年的奥德曼,最后饰演了丘吉尔。

而且,同样是以难分真假的相似“复制”了两个人物。

在《席德与南茜》里,席德演唱了一首弗兰克辛纳屈的《My way》,以荒腔走板、吊儿郎当的方式唱出了他的人生路。

有人用朋克回击愤怒,也在崩塌中,最后重建了生活的信仰。

而席德没机会去理解未来了。

也许,他是被朋克欺骗了,也许,朋克欺骗了所有年轻人。

他只想快乐地活着。

可是,真实的快乐如此难寻。

如今再去看这样混球、这样脑残、这样作死的青春故事,大家可能觉得这人怎么都这样啊。

约翰横,史蒂夫傻,席德缺,没一个正常人。

他们聚在一起,那撕逼场面多得堪比顾里南湘红酒浇头,不知道以为在看英伦小时代。

是的,他们有很多毛病。

但他们也有今天很多人不敢犯的毛病——

抨击权威,天真敏感,不用稀里糊涂去假装生活。

席德从医院出来,会和悉心照顾自己的每一个医生护士拥抱,像个孩子;

约翰为在火灾中丧生的工人阶级英雄的孩子演出,会一起打闹,为逗孩子笑,把脸埋进蛋糕里;

对他们好的人,他们会加倍奉还,对他们坏的人,也是如此。

在或短或长的人生里,至少在那一个时间段,他们尽情挥洒了自己的生命力。

今天,这样的故事,对我们有什么意义呢?

Sir想起朴树的一段话:

今天,高考结束了。

有一批新的年轻人,即将开始较为自由地选择自己的人生。

决定自己为未来做出怎样的努力。

祝福你们,不要早早熄掉眼里的光,变得丧气,习惯叹息。

不管那光芒看起来有多不靠谱,它看向的都是你的未来。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编辑助理:冰冻白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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