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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妆资讯
热搜热议 国家药监局通报安热沙、卡姿兰等2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01/官方监管

国家药监局通报安热沙、卡姿兰等2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2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显示,浩鑫染发膏(亚麻褐色)、卡姿兰美颜大咖奢护BB霜(02典雅自然色)、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ANKEQUAN 水漾提亮BB霜、露韩饰多方位隔离B.B霜等2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根据《通告》,其中,浩鑫染发膏(亚麻褐色)、姿兰美颜大咖奢护BB霜、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等17款产品被检出成分比对不合格,结果显示未检出或产品标签与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一致。

在这17款产品中,有9款涉及防晒类产品、8款为染发产品。

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成分比对不合格,部分批次检出含量超过规定限值的苯基甲基吡唑啉酮和重金属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化妆品包装上需标明所有成分,且成分列表需与备案批件保持一致。因此,化妆品在更改配方后需要重新备案。部分厂商或是为了流程上的便利,未经备案便擅自更改配方;或是为了节约成本,擅自减少或替换某种成分;或是为了提升产品效果,擅自添加某种成分。这些行为都是违反法律法规的,一旦查出,将受到国家的法律追责。

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上海、浙江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2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02/市场监管

屈臣氏“闪电送”仍强制收取包装费被处罚

近日,武汉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因“闪电送”业务强制收取消费者1.5元包装服务费,被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6772.50元,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事实上,服务费在“美妆外卖”中十分普遍,这也再次提醒门店和品牌切勿因小失大。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处罚决定书,武汉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下称:屈臣氏荆门分公司)在微信小程序“闪电送”订单中,设置包装服务收费项目,每笔订单收取1.5元包装费,消费者不可选择。资料显示,2020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17日,屈臣氏荆门分公司共接收到4515笔“闪电送”订单,共收取包装费6772.50元。

据了解,“闪电送”是屈臣氏官方云店推出的1小时送达服务,消费者在云店下单后,由美团骑手、饿了么骑手送货上门。

行政处罚内容显示,上述分公司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下称:《办法》)相关规定。《办法》中第十二条明确指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属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

03/厂牌动向

花王加入联合利华风投公司

9月29日,花王在其官网宣布已作为创始成员,投资了联合利华和生物技术公司Genomatica(Geno)共同成立的合资风投公司,目的是向市场供应棕榈油替代原材料。

该合资公司由联合利华和生物技术公司Geno于2022年6月共同启动建设计划,旨在将棕榈油或化石燃料等原料的植物替代品商业化和规模化,以生产用于日常清洁和个人护理产品的关键成分。

内容参考:中国消费者报、青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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