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注意了!
你买到的大牌可能是假冒的!
晋江一女店主因卖假的
BURBERRY、LACOSTE
货值金额高达1862.82万元
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九百四十万元
*图为示例图
基本案情
2015年5月份以来,被告人林某琼未经授权,在晋江市龙湖镇秀山村某店面,存放购买来的假冒“博柏利”(英文名“BURBERRY”)、“鳄鱼”(英文名“LACOSTE”)注册商标的短袖T恤欲用于销售。
后于2015年7月30日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抓获被告人林某琼,并扣押假冒“博柏利”注册商标的短袖T恤6240件、假冒“鳄鱼”注册商标的短袖T恤11160件,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862.82万元。
卖近两千万元的假货、赚黑心钱
想问店主
审判结果
晋江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琼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决:
一、被告人林某琼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百四十万元。
二、暂扣于公安机关的假冒“博柏利”牌注册商标的短袖T恤6240件、假冒“鳄鱼”牌注册商标的短袖T恤11160件,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并销毁。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林某琼不服提出上诉,泉州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评析
由于市场主体本身的逐利性特点以及具有较高知名度商标的巨大市场价值,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日益增多。
本案涉案金额高达1800万元,涉案品牌也为国际知名品牌,法院对案件的及时、公正处理,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运用刑事司法措施严厉打击严重侵害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坚强决心,彰显了法院在保护知识产权、保障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营造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水平,极大的震慑了侵权者和潜在侵权者,也让企业深切感受到我市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的改善,加强了国内外品牌企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信心。
供稿庭室: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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