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购化妆品时,为了避免踩雷买到假货,大家通常都会选择去专柜渠道购买。有时为了方便下次购买,也会加柜员的微信。受害人张某某就是加了一个柜员微信,其自称在某商场迪奥专柜上班,姐姐在海蓝之谜专柜上班,一步步掉入坑里。
2019年12月18日,受害人张某某至公安局报案,称自己被一个假冒奢侈品专柜的柜员诈骗,诈骗金额高达一百多万元。2018年12月,受害人张某某通过一个以前的客户加了被告人杨某某微信,杨某某说自己是在迪奥专柜上班,其有个表姐在海蓝之谜上班,作为内部员工能拿到这些品牌较低的折扣,张某某就开始和杨某某拿货。
起初,张某某订了海蓝之谜的面霜、精粹水等化妆品,大概货值二万多元。杨某某将家里从专柜购买的海蓝之谜货寄给张某某。因为这些货都是正品,而且又以五折销售,张某某开始相信杨某某确实能拿到低价的化妆品。期间,杨某某还虚构表姐吴某某海蓝之谜主管的身份,让张某某能更信任他。
杨某某在专柜的拿货价都是8折以上,但卖给受害人张某某的价格都是5折、7.5折,即使被告人辩解称靠赠品和积分换取盈利,但也导致了当受害人订货量过大时,杨某某将入不敷出买不起更多的货源。根据张某某的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她转账给杨某某160多万元货款,减去一部分退款和抵扣货款,其仍被骗取60多万元。
近日,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被告人杨某某提起公诉。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检察官有话说
合同诈骗罪作为一种经济犯罪,会给受害方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将防止合同诈骗作为重要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多渠道、全方位了解合同订立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条件,关注履行过程中有无异样等。
本案被害人张某某在购买过程中也发现了对方存在异样,但并未停止汇款,也是贪图便宜,所以一时贪念,使得自己遭受巨大损失。因此提醒大家,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报警,及时止损。
转自:椒江检察
版权声明:CosMeDna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删除!
本文链接://www.cosmedna.com/article/749112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