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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6.6亿!又一例传销
2023-08-05

日前,备受关注的“太极古芳”平台涉嫌传销一案,迎来终审判决。

据田东县人民法院官方澎湃号消息,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被告人陈某州、刘某有的上诉,维持田东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陈某州、刘某有、陈某芳、陈某滨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262万元;依法追缴传销平台及四被告人非法所得约2.4亿元,上缴国库。

而随着此次太极古芳终审落地,屡禁不止的网络传销,又一次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万人拼团”式传销

涉案金额达6.6个亿

根据裁判文书网2021年11月发布的《朱卫坤、李晓霞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二审刑事裁定书》【(2021)桂10刑终69号】,被告人陈某州、刘某有、陈某芳、陈某滨等人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通过“万人拼团”的营销模式搭建线上销售平台——太极古芳平台,以销售太极古芳产品为幌子,将购买产品作为会员门槛,把拼团奖、分红奖、代理团长等返利收益作为诱饵,采取“拉人头”方式发展会员,按照层级和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骗取他人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据了解,太极古芳电商平台主要分为两个主要板块,分别是“参王微动力”和“万一乐购”,其中,“万一乐购”就采用了“万人拼团”模式。

具体来看,“万一乐购”需要5人成团,团长需邀请4个人购买一套218元的护肤品,团长自己无需支付费用,但其每组团成功一次,就可以获得200元现金和6000元待返的“加权分红”奖励,相当于拿后来者的钱给先到者返利。而通过拼团的业绩,团长可以从“菜鸟团长”逐级晋升为“飞鹰团长”、“风神团长”、“大仙团长”、“屠龙团长”四个级别,级别越高,“加权分红”的金额也就越高。

太极古芳平台在宣传该模式的海报中指出,“加权分红”按公司每日营业额的15%返钱,类似于一张只涨不跌的股票,投资者获得的分红股权越多,收益就越高。

这意味着,太极古芳平台并非以销售商品为目的,而是将商品为道具,变相进行非法集资行为。截至案发,涉案金额约达6.6个亿。

根据公开报道,经司法鉴定,太极古芳平台会员总数为116495人,其中最大层级数为18,累计下线会员数为108102人;太极古芳平台通过绑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会员充值收入总计6.6亿元,支出合计4.2亿元,结余2.4亿元。

涉事护肤品仍违规销售

据化妆品观察了解,太极古芳平台与香港太极集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根据公开报道,“太极古芳”这一商标的申请人是广州芳本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成立后,就开始全权代理香港太极集团的“名正颜顺”品牌在内地的经营权,同时也是多款冠以“太极古芳”之名的化妆品的实际生产厂家。

另外,香港太极集团旗下另外一家公司广州太极古芳中医研究有限公司,宣称是开发太极古芳参王微动力这一产品的公司,也是太极古芳网站与APP的开发运营公司。根据企查查信息,广州太极古芳中医研究有限公司曾于2021年9月,被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128万元。

此外,企查查还显示,2020年8月,该公司曾因自建官方网站“太极古芳”、自研手机APP“太极古芳”网上商城等形式,发布“太极古芳参王微动力固体饮料”产品宣传广告,对外宣传自身实力和产品品质,与实际情况不符;在手机APP“太极古芳”网上商城上虚构商品销量,与实际销售情况存在较大差距等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被罚5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太极古芳旗下的护肤产品此前也被媒体曝光过。搜索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发现,太极古芳旗下的“角质层修护补水面膜”、“毛孔细致原液”、“蜗牛弹润肌底原液”、“火山岩泥黑头导出液”等多款产品都曾因“产品安全技术相关资料不全”和“企业未按期配合备案后监督检查工作”被责令改正。

化妆品观察发现,目前,广州芳本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注销。太极古芳APP已经下架,微信小程序香港太极古芳也已经无法打开。

不过,以“太极古芳”为关键词在淘宝、京东等平台进行搜索,太极古芳薰衣草胶原蛋白原液、太极古芳肌底修护原液小绿瓶精华液、太极古芳蓝瓶润透补水睡眠面膜等多款护肤产品仍在正常销售。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显示,上述产品备案企业均为广州芳本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但备案信息已经注销。

半年开出数亿罚单

披着外衣的“传销”退潮

由“太极古芳”二审维持原判可以看出,监管层面对于传销各种形态的零容忍。

有业内人士指出,“传销品牌往往披着‘微商’的外衣,80%的微商品牌在商业模式存在风险性,面临着‘涉嫌传销’的问题。”同时,各种洗脑、各种传销套路层出不穷,这也导致了微商成为市场监管处罚的“重灾区”。

去年12月,国家从政策上对传销的管控范围进一步扩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借助技术手段甄别新形势下以电商、微商、消费返利等名义开展的新型传销行为,依法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以来,就有多起微商品牌被定性为传销的事件。比如今年1月,国内微商企业“鼻祖”广州思埠集团,因与王老吉品牌合作推出的项目涉嫌传销,被河南省获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2月,广东微团商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也因涉嫌传销,公司账户以及多名自然人的银行账户及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被冻结,涉及冻结资金高达数亿元;

4月,由张庭、林瑞阳夫妇创办的,被外界称为“中国第一微商”的TST庭秘密的运营主体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行为,并被没收违法所得1927.99万元,罚款170万元;同月,微商美妆品牌“萃工厂UItraWorks”母公司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也因涉嫌传销被罚款50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仅涉嫌传销的罚单金额就高达数亿元。可见,监管部门打击传销的力度和决心。

同时也意味着,随着监管趋严,披着“微商”外衣的传销等违法行为将无所遁形,不少业内人士喊出“微商已死”的论调。据业内人士透露,2019年至今,微商进入了一个较大的退潮期,“90%以上的人都直接退出了”。

“微商说白了就是类似伪直销,这种模式注定走不远。”一美妆品牌负责人直言,“只有一种商业模式会长存,那就是不要靠‘模式’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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